(一) 參加票選之得獎作品,以創作者為著作人,著作人需同意於公布後,不行使著作人格權,並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有權對入圍作品進行修改、研究、攝影、出版、網頁製作、改作、公開展示、授權製作周邊 商品以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等各種權利,得者不得提出異議,並繳交『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』正本(未同意者,取消其得獎資格)。
(二) 票選最高人氣影片的著作權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。獎金包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,主辦單位擁有著作財產權,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活動、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,但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創作者個人所有。
(三) 投稿作品不得抄襲、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,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經查證屬實者,除取消其得獎資格、追回獎金外,法律責任由該創作者自行負責。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主辦單位決定之。
(四) 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、個人資料等,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。
(五) 影片內容不可違反善良風俗、用字不雅以及對他人有不友善之批判字眼與行為,若未能遵守以及觸犯法規之情形,主辦方有權提出修改要求,參加者則有配合之義務。
(六) 影片上傳,填寫不全,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,不另行通知。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,一律不退件。
(七) 參賽者繳交作品資料,請自行留檔備存。
(八) 中獎獎項之價值超過新台幣1,000元未達20,000元者,無需事先扣稅,但須依中獎人身分證資料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,且需併入個人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。中獎者若不願意提供個人國民身份證或給付得獎獎金之稅額,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。
(九) 為使參賽作品能順利參賽,請參賽者們於報名截止日前一天提早上傳,主辦單位將以上傳時間為準,若上傳成功將會發送上傳回覆通知信至您的報名信箱,若過程系統有任何問題,請於截止時間前連同系統狀況截圖寄至客服信箱( lisawu886@gmail.com,以信件時間為準),為確保活動之公平、公正性,若因未提早上傳作品導致超過23:59致上傳未成功,且未於23:59以前反映至客服信箱,主辦單位有權不受理,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風險及責任。
◆ 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留擴大、修改、取消、終止本活動、
本活動獎品、本活動截止日期之權利,並將不另作解釋或通知。
>>活動相關資訊洽詢:04-22540182 吳小姐 lisawu886@gmail.com